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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和考察调研金华重要指示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增强政策取向一致性,加强各类政策的协调配合,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聚焦现代化建设重大课题、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跨越式赶超使命追求,打造都市范山水韵现代化活力新武义,制定以下政策。一、扩大有效投资政策(由县发改局牵头实施)争取更多项目纳入省“千项万亿”项目盘子,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以上。1 .发挥重大项目支撑带动作用。推进列入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
2、程项目年度实施计划,支持重大建设项目审批能快则快、要素保障应保尽保。积极争取省市投资“赛马”激励。用好县级前期经费,强化重大项目谋划推进。(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资规局、县财政局)2 .向上争取资金支持。争取更多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增发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对重大项目的支持。加大金融工具项目谋划储备力度,争取更多高质量项目列入国家备选项目清单。(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人行武义支行)3 .加强用地用林要素保障。2024年,全县保障新增建设用地不少于100o亩,力争省重大产业项目23个、纳入省级人民政府重点项目清单2个,积极争取省、国家专项用地指标。统筹新增建设用地、存量
3、建设用地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合理用地需求。加强补充林地库建设,强化占补平衡管理,保障足额林地供给,保障重点工程、民生项目落地实施。2024年,全县保障建设项目使用林地K)Oo亩。(责任单位:县资规局)4 .强化用能要素保障。2024年,力争保障新上重大项目用能10万吨标准煤以上,确保新增能耗支持民间投资项目的比重不低于80%,确保省重大建设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全年腾出存量用能空间2万吨标准煤左右。用足用好国家绿证抵扣能耗政策,鼓励支持市场主体购买绿证,绿证对应电量不纳入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允许符合条件的新上项目通过购买绿证等形式,落实能耗平衡方案。推动全县工商业用户进入市
4、场,力争全年实现市场化电量L8亿千瓦时左右,推动工商业电价在原有基础上稳中有降。(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财政局)5 .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力度。深入贯彻落实金华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执行好要素保障“3个70%”、招投标“七个不准”等政策。围绕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等3张项目清单,积极向民间资本推介重大项目。规范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充分调动民间资本积极性。(责任单位:县发改局)6 .加力推进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等五大领域补短板。支持城市地下管网建设、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推动农民工市民化、有效增加医疗服务供给、有效增加养老服务供
5、给等五大领域补短板,谋划实施一批项目,全力争取上级支持。(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建设局、县卫健局)7 .加快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有序编制“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启动实施一批新(改)建项目,建成一批具有隔离功能的旅游居住设施,一批具备快速中转能力的城郊大型仓储基地,一批配套医疗卫生服务设施,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全面补齐公共应急处理设施、人员就近隔离设施、应急物资储备转运设施等短板,增强城市公共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建设局)8 .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迭代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支持建筑业企业向大型基
6、础设施领域转型,支持我县信用良好的龙头骨干建筑业企业跨行业承接业务,与县外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建设。2024年,全县力争实现建筑业总产值同比增速5%以上,其中建筑业省内产值同比增速10%以上。全面推行以工程保单保函方式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实行工资保证金减免措施。(责任单位:县建设局、人行武义支行、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各项目主管部门)二、科技创新政策(由县科技局牵头实施)围绕省“315、市“336”科创体系工程建设,深化实施“科创兴县”战略,聚力科技人才引育、科技企业培育、关键技术攻关、高能级创新平台打造,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2024年力争全县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
7、17%,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54.5%o9 .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持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武义学院建设。支持实施普通高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进一步改善高校办学条件。(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资规局)10 .开展产业关键技术攻关。每年择优实施县级重点研发项目不超过3个,每项最高补助100万元;一般研发项目不超过20个,每项最高补助5万元。每年安排资金保障科技特派员、院县合作项目实施。鼓励实施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验收通过后,按上级立项补助金额的50%,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技术合作或引进技术成果,经技术合同登记的,奖励实际支付总技术交易
8、额的20%、最高30万元。(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11 .实施企业研发投入奖补政策。鼓励支持企业加大研发创新,对纳入统计部门研发费用统计范围的企业,按研发投入总额和研发投入强度实施分级奖励。研发投入在100万元(含)以上,且较上年增长10%以上的(新纳统企业除外),最高按研发投入额的10%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国有企业当年研发投入可以在企业考核中视同利润。(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济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办、县税务局)12 .打造高能级科创平台。新认定的市级重点实验室,通过建设期满考核的一次性奖励50万。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
9、元。新认定的省级技术创新中心,按照上级要求给予配套经费支持。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对获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每家奖励500万元。列入国家级、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创建名单并通过省级验收的,给予2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财政局)13 .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建立健全高效率的成果转化体系,积极推动专利产业化。进一步发挥科技大市场排摸技术难题、推广技术成果的中介作用,积极推动专利产业化,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我县企业共建创新平台,根据运行成效,给与最高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14 .深化科教人才一体化发展。实施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育政策,
10、对新引进全职在我县工作的各类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购房补助,最高100万元的生活补贴,以及过渡人才住房等支持。深化“百博入企”计划。对年度考核优秀、合格的博士,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经济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15 .增强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能力。用足用好央行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支持,推广科技信贷产品,对科技企业给予专项授信额度、贷款期限、利率优惠等政策倾斜。对抢占技术制高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重大创新项目和科技专项基金项目,县产业基金出资比例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突出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标志性成果取得以及社会效益的评价,对项目给予更大
11、的风险容忍度。发展市场化股权投资基金,引导创业投资、私募股权、并购基金等社会资本支持高成长科技企业发展。力争2024年科技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强化科技金融。鼓励银行、保险、担保等机构开展科技信贷、科技保险、科技担保等科技金融活动,探索建立科技型小微企业风险池。加大对科技创新、大众创业等新动能的信贷投入,鼓励发展科技保险和专利质押贷款。发挥种子基金等政府引导基金作用,鼓励创投机构来武义设立分支机构,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创新创业,支持鼓励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科创板,加大对种子期、苗圃期、成长期科技型企业和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项目的扶持力度。对抢占技术制高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重大创新项目和科技
12、专项基金项目,县产业基金出资比例可提高至30%,突出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标志性成果取得以及社会效益的评价,对项目给予更大的风险容忍度。(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办、县税务局、人行武义支行,金投集团)16 .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政府首购制度,对企业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首次投向市场、暂不具备市场竞争力但具有较大潜力和产业带动作用,需要重点扶持的科技创新产品或服务,在功能、质量等指标能够满足政府采购需求的条件下,政府采购应当率先购买,不得以商业业绩为由予以限制。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项目预留份额要求。加大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力
13、度,落实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支持首台(套)产品政策。县属国有企业在符合有关采购规定的情况下,参照执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科技局、县国资办)17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对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5%的企业,支持鼓励安排用电、用水、用地、能耗排放指标,纳入各类科技计划支持清单。对省级部门发文确认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项目,其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按收费标准的70%执行。(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济商务局、县资规局、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18 .培育企业创新主体。新认定的省科技领军企业,每家奖励100万元。对首次认定和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建有市级以上研发中心的,分别奖励30万
14、元和15万元。新认定(备案)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且建有市级以上研发中心的,奖励1万元。新认定(备案)的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分别奖励40万元、20万元。认定为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的,按上级要求给予配套资助,认定为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并通过省级验收的,给予2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三、“2+2+X”产业集群培育政策(由县经济商务局牵头实施)聚焦先进制造业基地定位,推进“2+2+X”产业基础再造。巩固提升电动工具、食品接触容器2大传统产业,壮大新材料、生物医药2大特色新兴产业,超常规举措培育一批未来产业。2024年,规上工业总产值增长7%以上,“2+2”主
15、导产业规上工业总产值超500亿元。19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家先进制造业、集成电路、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国家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引导大中型企业创建省级未来工厂,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落实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20 .强化政府产业基金引导。充分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领和招大引强作用,完善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定量化容错免责机制、差异化考核评价机制。积极争取省市“4+1”专项基金投资我县产业项目。加强县产业基金管理运作,带动社会资本支持六大产业链建设。引导已组建基
16、金加大投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推动一批对优化全县产业布局具有牵引作用的重大产业项目落地。(责任单位:金投集团、县国资办、县财政局、县经济商务局)21 .持续加强制造业金融支持。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等央行货币政策工具,推动金融机构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深入推进碳账户金融工作,加大对绿色低碳领域的信贷投放,优先对绿证消费水平高的企业提供低息贷款支持。支持企业在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持续推进企业“扶优育强、上市发展”行动。2024年,力争新增制造业贷款30亿元左右,新增股份制企业4家,“新三板”挂牌企业1家。(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人行武义支行)22 .强化工业用地供应服务保障。2024年,全县出让工业用地总量1000亩,占出让总量的比例不少于30%。推进低效工业用地整治,2024年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IoOo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00O亩。在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