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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国发(2022)4号)、全国土壤普查办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建发(2022)1号)要求,结合北京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北京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的通知(京普查办发2022)1号),制定本方案。一、普查目标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总体安排,全面开展北京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遵循土壤普查的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衔接已有成果,借鉴以往经验做法,坚持摸清土壤质量与完善土壤类型相结合、土壤性状普查与土壤利用调查相结合、外业调查观测与内业测试化验相结合、土壤表层
2、采样与重点剖面采集相结合、摸清土壤障碍因素与提出改良培肥措施相结合、政府主导与专业支撑相结合,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组织方式开展土壤普查。到2025年实现对全市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壤的“全面体检”,摸清土壤质量家底,为守住耕地红线、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二、普查范围在朝阳、海淀、丰台、门头沟、房山、通州、顺义、大兴、昌平、平谷、怀柔、密云、延庆13个涉农区全面开展土壤普查。三、普查对象和任务(一)普查对象。普查对象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用农产品生产及饮用水源相关的
3、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二)普查任务。一是完成2022年全国土壤普查办下达的试点区土壤普查任务;二是在未开展试点的区全面开展土壤普查;三是完成国家土壤普查办后续下达的土壤普查任务。将各区调查结果汇总形成市级普查成果,上报全国土壤普查办。四、普查内容普查内容包括土壤性状普查、土壤类型普查、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土壤利用情况普查、土壤数据库和土壤样品库构建、土壤质量状况分析、普查成果汇交汇总等。以完善土壤分类系统与校核补充土壤类型为基础,以土壤理化性状普查为重点,更新和完善本市土壤基础数据,构建土壤数据库和样品库,开展数据整理审核、分析和成果汇总。查清不同生态条件、不同利用
4、类型土壤质量及其退化与障碍状况,摸清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特征、耕地后备资源土壤质量、典型区域土壤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等,全面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家底。(一)土壤性状普查。通过土壤样品采集和测试,普查土壤颜色、质地、有机质、酸碱度、养分情况、容重、孔隙度、重金属等土壤物理、化学指标,以及满足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的微量元素;在典型区域普查植物根系、动物活动、微生物数量、类型、分布等土壤生物学指标。(二)土壤类型普查。以土壤二普形成的分类成果为基础,通过实地踏勘、剖面观察等方式核实与补充完善土壤类型。同时,通过土壤剖面挖掘,重点普查1米土壤剖面中沙漏、砾石、黏磐、砂浆、白浆、碱磐层等障碍类型、分布层次等。(三
5、)土壤立地条件普查。重点普查土壤野外调查采样点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植被类型、气候、水文地质等情况。(四)土壤利用情况普查。结合样点采样,重点普查基础设施条件、种植制度、耕作方式、灌排设施情况、植物生长及作物产量水平等基础信息,肥料、农药、农膜等投入品使用情况,农业经营者开展土壤培肥改良、农作物秸秆还田等做法和经验。(五)土壤数据库构建。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土壤空间和属性数据库。空间数据库包括土壤类型图、土壤质量图、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图、地形地貌图、道路和水系图等。属性数据库包括土壤性状、土壤障碍及退化、土壤利用等指标。有条件的区可以建立土壤数据管理中心,对数据成果进行汇总管理。(六)土壤样品库
6、构建。构建土壤剖面标本、土壤样品储存展示库,保存主要土壤类型样品和主要土属的土壤剖面标本和样品。有条件的区可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区级土壤样品储存库。(七)土壤质量状况分析。利用普查取得的土壤理化和生物性状、剖面性状和利用情况等基础数据,分析土壤质量,评价土壤利用适宜性。(八)普查成果汇交汇总。组织开展分级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包括图件成果、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开展土壤质量状况、土壤改良与利用、农林业生产布局优化等数据成果汇总分析,提出防止土壤退化和提高耕地质量的措施建议。五、普查技术路线与方法利用全国土壤普查办建立的土壤三普统一工作平台,实现普查工作全程智能化管理;在全国土壤普查办下发的
7、工作底图基础上,根据土壤类型、地形地貌、土地利用现状类型等,统一规划布设外业调查采样点位;按照检测资质、基础条件、检测能力等,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规范建立测试指标与方法;通过“一点一码”跟踪管理,构建涵盖普查全过程的统一质控体系;依托土壤三普工作平台,市级和区级分别开展数据分析和成果汇总;实现土壤三普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一)样点校核。在土壤普查工作底图上,根据国家统一布设的采样点位,由市农林科学院对国家下发的样点开展室内校核,组织各区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底图制作与样点布设技术规范开展实地校核,完成市级校核后,将样点数据报全国土壤普查办审核。样点实
8、行“一点一码”,作为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等普查工作唯一信息溯源码。(二)调查采样。根据统一布设的样点和调查任务,按照统一的采样标准,确定具体采样点位,调查立地条件与土壤利用信息,采集表层土壤样品、典型代表剖面样等。表层土壤样品按照“S”型或梅花型等方法混合取样,剖面样品采取整段采集或分层取样。(三)测试化验。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现代化验分析技术为基础,规范确定土壤三普统一的样品制备和测试化验方法。其中,重金属指标的测试方法与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相衔接一致。开展标准化前处理,进行土壤样品的物理、化学等指标批量化测试。充分衔接已有专项调查数据,相同点位已有化验结果,可满足土壤三普要求
9、的,不再重复测试相应指标。(四)数据整理分析。数据整理分析包括数据汇总整理和数据分析,主要对基础地理信息和历史土壤调查资料、三普调查的土壤立地与利用信息以及检测的土壤物理化学性状等数据开展汇总、专题分析等。在市土壤普查办指导下,区土壤普查办通过全国土壤普查信息化工作平台填报普查数据,开展本区数据成果的系统整理分析。(五)质量控制。按照统一技术规程,采用土壤三普工作平台开展全程质量管控。外业调查采样实行“电子围栏”航迹管理,样点样品编码溯源,样品采集规范实施质量监督;测试化验采用密码平行样、标准物质、留样抽测、飞行检查等方式实施质量控制,化验数据分级审核;数据审核采用设定指标阈值、项目之间相关关
10、系等方式进行专家审核与质控。(六)成果汇总。成果汇交汇总形成土壤普查工作成果,包括相关数据资料、土壤类型图、土壤属性图以及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等,构建数据库和样品库。区土壤普查办负责本区成果汇总,市土壤普查办在汇总各区成果基础上,形成市级普查成果。(七)完善筹建土壤样品库。建设维护市级土壤样品库,贮存土壤三普形成的土壤剖面标本、表层土壤样,重点保存主要土壤类型样品和主要土属的土壤剖面标本和样品,整理贮存历史上土壤肥力长期定位监测土样、耕地质量详查剖面样、土壤环境调查与长期定位监测表层土壤样。各区根据实际需要建设区级土壤样品库。六、实施进度安排(一)2022年开展土壤三普试点工作在门头沟、房山、通
11、州、顺义、大兴、昌平、平谷、怀柔、密云、延庆10个区开展土壤普查试点,通过试点检验、完善和优化土壤普查工作流程、工作方法和技术规程,探索运行机制,为全面开展北京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积累经验。各试点区土壤普查办完成试点工作总结,并于11月底前报市土壤普查办。(二)2023年2024年全面开展土壤三普工作1 .朝阳、海淀、丰台3个区制定土壤三普实施方案,开展多层级技术培训,分时段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强化质量控制,开展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建设,形成3个区普查阶段性总结成果。2 .在门头沟等10个试点区完成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完成全国土壤普查办后续下发的外业调查采样工作和全部内业测试化验
12、任务。3 .组织抽查校核。根据工作进展,国家级和市级技术专家组分别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等核心环节的抽查校核工作,并根据抽查校核结果开展补充完善工作。4 .补充完善工作。对照全国三普核心工作任务和目标,对北京土壤三普工作进行总结。根据全国土壤普查办要求,重新组织补充调查、采样和检测,补充完善北京土壤三普数据。(三)2025年形成土壤三普成果市区两级组织开展土壤基础数据、土壤剖面调查数据和标本、土壤利用数据的审核、汇总与分析。绘制专业图件,撰写普查报告,形成数据、文字、图件、数据库、样品库等普查成果,并与有关部门共享。2025年上半年,完成普查成果整理、数据审核,汇总形成北京市土壤普查基
13、本数据;下半年,完成普查成果验收、汇交与总结,形成北京市土壤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七、主要成果(一)数据成果。形成全市土壤类型、土壤理化等性状指标、土地利用状况等数据。(二)数字化图件成果。形成全市普查图件成果,主要包括土壤类型图、土壤养分图、土壤质量分布图、土壤利用适宜性分布图等。(三)文字成果。形成各类文字报告,主要包括区、市两级土壤三普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全市土壤利用适宜性(适宜于耕地、园地、林地和草地利用)评价报告,全市耕地、园地、林地、草地质量报告。(四)数据库成果。形成集土壤普查数据、图件和文字等市、区级土壤三普数据库,主要包括土壤性状数据库、士壤退化与障碍数据库、土壤
14、利用等专题数据库。(五)样品库成果。建设完成土壤样品库。八、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要求,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统计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农林科学院等单位为成员的北京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土壤普查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市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对普查工作的全环节、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各区政府落实主体责任,以区为单位开展土壤普查。各区参照市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组织架构,成立区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
15、及其办公室,负责本区土壤三普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制定本区实施方案。(二)制度保障。一是建立月调度制度。由市土壤普查办每月调度各区工作进展,对阶段成果进行查检,确保成果质量。二是建立验收制度。执行分级检查验收制度,区土壤普查办负责本区工作的自检,市土壤普查办负责对区各项成果进行验收。三是建立审计制度,落实质量保障目标责任制,明确各级部门的工作目标与责任,对弄虚作假、瞒报调查数据的,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并对相关领导追究行政责任。(三)技术保障。由市农林科学院作为北京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技术支撑单位,并组织在京科研、教学等单位组成专家技术指导组,负责研究解决土壤普查和数据汇总中遇
16、到的重大技术问题,负责对各区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协助各区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市园林绿化科学研究院为园林绿化土壤普查提供技术支撑。(四)经费保障。市、区财政共同做好经费保障。市级财政承担内业测试化验、数据质量控制、市级数据整理分析和数据库建设、结果抽查校核、市级各种成果汇总、市级土壤样品库建设、技术保障和宣传等。区级财政承担外业调查采样、样品转运、材料设备购置、区级数据整理分析、区级数据库建设、区级各种成果的汇总、区级样品库建设等费用。各区政府要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及时予以经费保障,并加强监督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2023年及以后的土壤普查资金纳入各相关部门的年度预算予以保障。(五)数据共享。市级相关部门提供开展土壤普查所需的基础数据,包括“国土三调”数据、最新的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成果和农业生产情况数据等资料,及时通报数据变化情况,为高效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