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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街道农村住房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切实消除农村住房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相关精神,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农村住房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聚焦住房安全有保障,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全市农村住房安全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农村住房安全风险隐患,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
2、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基础。二、工作步骤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全面摸排、分类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确保在2022年11月15日前全面完成农村住房安全排查整治提升工作。(一)全面排查阶段(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结合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和落实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的要求,各村(社区)对辖区范围内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排查和复核,并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对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村委会及时上报街道,街道及时组织房屋安全鉴定,经房屋安全评估或鉴定为C、D级危险房屋的,街道及时发放房屋安全整治告知单告知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提出处置措施,建立整治台账
3、,确保危房不住人、不使用,住人不危房。(二)安全鉴定阶段(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对上报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街道将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对房屋安全性进行评估,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结果要第一时间反馈给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并报市住建局备案。(三)分类整治阶段(2022年11月15日前完成)。各村(社区)要按照危房不住人(不使用)、住人不危房的原则,引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进行安全整治或搬离。一是对局部危险或整体危险房屋,经评估鉴定为C级或D级且是唯一住房仍需使用的,要立即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搬离并进行维修加固或拆除重建,在维修拆除前,
4、要对房屋封闭停用并悬挂“危房、请勿靠近、注意安全”警示牌。二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经评估或鉴定不能继续使用且是一户多宅的,要结合宅基地改革相关要求及时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对存在般安全隐患且仍需使用或居住的房屋,属一户多宅的,要指导并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及时自筹资金进行维修以消除隐患。四是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且仍需使用或居住的房屋,属唯一住房的农户,及时按防返贫监测程序进行分析研判,符合纳入条件的,在纳入后及时列入危改计划进行都扶;不符合纳入条件的,由街村两级限时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自筹资金维修。五是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但长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
5、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设立闲置和警示标识等安全防范措施,并按照宅改三年行动方案的要求进行拆除。六是未经鉴定的疑似危房,在评估鉴定结果出具前,不能悬挂“危房”警示牌,应悬挂“危险区域、请勿靠近、注意安全”等类似警示标识,并动员农户自觉上锁封闭,停止居住或使用。七是对能力极弱或自身无能力自筹资金进行新(改)建房的一般农户或无房户,按程序及时纳入防返贫监测对象,并列入危改计划给予政策帮扶;八是对老人独居危旧房但子女条件好且住安全房的,由街村两级限时督促其子女自筹资金进行维修或转移至子女住房;九是对自身具备能力但因生活习惯或生产经营需要,仍居住在危房或疑似危房中的一般农户,由街村两级限时督促其自筹资金进行
6、维修改造或搬离。十是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三清”,即清理村巷道及生产工具、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清理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杂草杂物、积存垃圾,清理沟渠池塘溪河淤泥、漂浮物和障碍物;“三拆”即拆除旧房危房、废弃空房、猪牛栏及露天厕所,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非法违规广告、招牌等;“三整治”主要是整治垃圾、生活污水及水体污染。三、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街道成立街道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制,由街道党委书记XX、街道主任XX同任组长,人大工委主任XX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各村(社区)书记、XX、XXo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新村办,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
7、主任,负责统筹推进全街房屋安全排查整治相关工作。(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各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具体组织实施,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三)强化综合保障。针对有困难的群众,要织牢民生保障网,采取多种形式并综合利用农村危房改造、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等政策予以保障。(四)强化监督调度问责。新村办要切实履行办公室职责,主动加强衔接沟通,深入开展业务指导,建立“每周调度、半月通报”的工作机制,及时推进解决相关问题。对作风不实、瞒报漏报、进展滞后的村(社区)在年终考核中加倍扣分,对瞒报漏报危房一经查实的,所有鉴定、维修、拆除费用由相关村(社区)承担,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在街道大会做表态发言,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追责问责。(四)强化长效监管要建立健全农村房屋状况常态化动态管理机制,对农村新增危房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改造,乡镇(街道)对因灾受损新增的C、D级房屋要立即进行现场查看,确定处理方案。锚定“快速机动、动态清零”的目标、建立“申报一户、认定一户、批准一户、改造一户”的快捷机制,确保D级危房不住人,C级危房及时实施改造并按规定时间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