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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关附件AH2211000-2024-004附件.rar上海市林地管护设施布局规划(20212030)规划文本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12月1总则31.1 规划期限与范围31.2 建设内容31.3 规划依据41.4 总体目标51.5 建设原则51.6 规划成果62林地管护设施现状63设施选址和要求73.1设施选址83.2建设要求83. 3备案要求84建设标准和服务范围84. 1建设标准84.2服务范围95现有公益林中规划建设总量及计划用地需求105.1现有公益林中规划建设总量105. 2现有公益林中计划用地需求116. 3现有公益林中需备案的林地管护设施126 2
2、023年至2030年规划新造林中预留137 2023年至2030年需建设和备案总量148保障措施148.1加强组织领导148.2落实建设资金148.3严格执行程序158.4强化事后监管151总则1.1 规划期限与范围规划期限:2021年1月至2030年12月。规划范围:为进一步加强林地管护设施建设,夯实公益林管理基础,按照“集约用地、布局优化、功能提升”的原则,2021至2030年继续在全市纳入生态补偿范围的公益林内规划建设管护设施。至2020年底,全市森林面积为175.8万亩,其中纳入生态补偿范围的公益林面积72.5万亩。至2022年底,本市森林总面积为189.7万亩,其中纳入生态补偿范围的
3、公益林面积为78.1万亩。1.2 建设内容道班房:用于存放养护作业工具、养护人员用餐、休息和如厕等。管理用房:用于病虫害监测与实验检疫、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与实验,以及办公、培训、科普、用餐和如厕等功能服务。物资储备库:用于储备农药、化肥、防台防汛物资,存放作业机械等。微型消防站:用于小火扑救,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物资。配套场地:用于物资调运、停放养护设施和车辆等。粉碎场:用于林地养护作业产生的枝条等剩余物的堆放、粉碎、转运及土壤改良作业,并配置必要的管理房、作业工棚等。泵房:用于林地灌溉和排涝作业。1.3 规划依据1 .3.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4、3)上海市森林管理规定(4)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2 .3.2标准规范(1)林地分类(LY/T1812-2009)(2)森林防火工程技术标准(LYJI27-2012)(3)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DG/TJ08-2058-2017)3 .3.3有关文件(1)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划资源施(2020)591号)(2)关于进一步明确和优化本市设施农业项目手续办理相关要求的通知(沪规划资源施(2021)303号)(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绿化市容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7)12号)(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绿化市容
5、局关于完善本市公益林管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7)62号)(5)上海市突发性有害生物灾害事件应急预案(6)上海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4 .3.4相关规划(1)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2)上海市生态空间建设和市容环境优化“十四五”规划(3)上海市林业“十四五”规划(4)上海市森林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3-2035年)1.4 总体目标1.4 .1设施覆盖率100%纳入生态补偿范围的公益林地管护设施覆盖率达到100%。1.4.2设施使用率100%林地管护设施100%用于林业监测和林地管护用途。1.4.3功能服务面100%所建林地管护设施能够满足周边公益林管理、养护、
6、服务等功能性需求,做到按需配置。建设原则1.5.1坚持节约用地,科学合理选址根据公益林管护实际需求配套建设林地管护设施,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在设施选址方面,应选择林中空地或疏林区域,减少或不占林地,将设施对林地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1.5.2坚持林地林用,严格监督管理严禁建设与林地管护工作无关的设施,严禁承担与林地管理、养护、服务工作无关的功能,严禁将林地管护设施用于非林地管护用途。新建林地管护设施,要注重将不同功能的设施进行整合建设,提升设施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范围。属地林业主管部门对林地管护设施建设和管理严格把关,严格监管,确保其用途合规。1.5.
7、3坚持规划引导,突出建设重点林地管护设施的建设是一项永续的系统工程。林地管护设施的建设要坚持规划引领,按照用地标准规划建设总量和建设布局。对现状林地计划建设管护设施予以明确,对已建管护设施符合条件予以备案,并对2023年至2030年期间新造林地块,留出林地管护设施建设空间。建设过程中要突出建设重点,优先选择规模大、生态价值高、权属明晰、责任明确的公益林范围内实施林地管护设施建设。1.5 规划成果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图表和规划文本说明三部分组成,三者互为补充、不可分割。规划文本对林地管护设施的内容、目标任务、计划进度和管理等作出要求;图表和规划文本说明对规划文本进行补充和说明。2林地管护设施现状
8、2009年以前,本市各区主要通过租借房屋或利用已有各类房屋,形成林地管护设施。2009年以来,按照加强本市林地管护设施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沪规土资综(2009)107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土资综(2016)227号)、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本市存量设施农用地管理的通知(沪规土资综(2017)363号)和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划资源施(2020)591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和优化本市设施农业项目手续办理相关要求的通知(沪规划资源施(2021)303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林地管护设施建设,并通过备案盘活存量设施。经排
9、摸,2009年至2022年期间,全市已建成各类林地管护设施293处,用地总面积292.6亩,其中按规定已办理备案手续的林地护设施有206处,用地总面积242.8亩;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各类林地管护设施87处,用地总面积49.8亩。(详见表1)。表1本市林地管护设施现状辖区2009年后(含)备案的设施2009年后(含)未备案的设施数量(处)占地(W)数量(处)占地(亩)闵行区4010.3/宝山区118.340.9嘉定区10.82215.7浦东新区/3124.8金山区3028.331.6松江区32.810.2青浦区113184.3143.3奉贤区11.8103.1崇明区76.220.2临港新片区/合计
10、206242.88749.83设施选址和要求1. 1设施选址要按照本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林地管护设施布局规划,坚持规划引领,主要在生态廊道和公益林范围内合理选址。要选择在林地集中、出入方便、易于发挥管护设施功能和便于管护设施维护的区域;应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和管线设施,减少道路和管线建设量;应尽量避让林木,少占林地。3. 2建设要求在公益林相对集中区域,或一个作业区域建设道班房及其配套场地。在每个涉林乡镇(街道)域内公益林面积100O亩以上,或者集中连片3000亩以上公益林区域,将管理用房、物资储备库和微型消防站等设施集中一处,建成管护设施综合管理服务区,并建设配套场地。4. 3备案要求对之前已建
11、林地管护设施,应满足以下条件予以备案:(1)纳入生态补偿公益林范围内;(2)产权清晰,归乡镇(街道)、村集体所有;(3)符合林地管理、养护和服务功能;(4)空间布局合理。对本规划中需要备案的现有林地管护设施,在办理备案手续时,应进行现场核查,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林地管护设施不予报备。4建设标准和服务范围4.1 建设标准上海市设施农业用地标准(试行)文件中,明确规定林地管护设施功能定位和建设标准(详见表2)。表2林地管护设施用地标准设施名称建设内容建设标准道班房养护工具存放,养护人员用餐、休息和如厕等。100mi道班房配套场地养护设施和车辆停放,带棚。100m2泵房灌溉和排涝。50m,管理用房病虫
12、害监测与实验检疫、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与实验,以及办公、培训、科普、就餐和如厕等。300m?(2层,共600m,檐岛W8m)物资储备库农药、化肥以及作业机械等物资储备。100ml微型消防站防火物资和设备设施存放。50m2管理用房、物资储备库和微型消防站的配套场地养护作业车辆停放、物资调运和机械设备维修等(按照管理用房、物资储备库和微型消防站的用地面积1:2配备)。900m,粉碎场工棚粉碎作业。200m2管理房工具存放、办公、就餐、如厕等。100m2堆放场枝条的堆放,土壤改良、粉碎物堆放和转运。2000Itf5. 2服务范围上海市设施农业用地标准(试行)中,明确规定各类林地管护设施服务范围(详见
13、表3)。表3林地管护设施服务范围设施名称服务范围道班房及配套场地不少于500亩泵房不少于500亩综合管理服务区管理用房公益林面积IoOO亩以上的每个乡镇(街道)或集中连片3000亩以上的片林物资储备库微型消防站配套场地粉碎场工棚各区公益林总面积2万亩以下的可建设1处;2-8万亩建设2处;8-20万亩建设3处;20万亩以上建设4处。管理房堆放场5现有公益林中规划建设总量及计划用地需求5.1现有公益林中规划建设总量按照上海市设施农业用地标准(试行)中明确的林地管护设施用地标准,至2022年底,现有公益林78.1万亩,共需配套管护设施(含配套场地)2752处,用地总面积约880.8亩。其中,道班房及
14、配套场地1284处,用地面积385.0亩,占总面积的43.8%;综合管理服务区及配套场地165处,用地面积334.0亩,占总面积的37.9%;粉碎场19处,用地面积65.5亩,占总面积7.4%;泵房1284处,用地面积96.3亩,占总面积10.9虬市属国有公司管理的公益林管护设施量已纳入属地化统筹。(详见表4)。表4林地管护设施建设总量测算表权属单位公益林面积(亩)IooO亩以上的镇3000亩以上片林数管护设施数量(处)道班房及配套场地200Itf综合管理服务区及配套场地1350m,粉碎场2300Itf泵房50Itf闵行区1372561277127宝山区973540194119嘉定区49290919810298浦东新区477151679523295金山区60210107120172120松江区64320122128142128青浦区69720108139182139奉贤区6942011913820213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