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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电大国际法课程形考任务3一、单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1.外交团是()方面的团体。A.外交礼仪B.外交使团C.领事D.私人2 .领事执行其职务的范围是OoA.接受国的首都B.领辖区内C.接受国的全国D.接受国的任何城市3 .归化是指()取得国籍。A.因出生B.因婚姻C.因申请D.因收养4 .外交团的职能在于OoA.谈判B.协商C.合作D.礼仪5 .根据1969年条约法公约和1986年条约法公约,条约是指国际法主体之间以书面缔结并受()支配的国际协议。A.缔约国国家元首个人意志B.国际法C.国际私法D.缔约国国内法6 .中国迄今共颁布过()部国籍法。A.1B.2C.3D.47
2、 .在多边条约的部分当事国之间修订条约叫做()。A.条约的重新实施8 .条约的修改C.条约的修正D.条约的解释8 .在多边条约的全体当事国之间修订条约叫做()。A.条约的重新实施B.条约的修改C.条约的修正D.条约的解释9 .我国的原始国籍取得制度采用的原则是OoA.双系血统原则为主、出生地原则为辅的混合原则B.单系血统原则为主、出生地原则为辅的混合原则C.出生地原则为主、单系血统原则为辅的混合原则D,出生地原则为主、双系血统原则为辅的混合原则10 .现代国际法上,人权的含义是指()。A.人所享有或应享有的基本权利B.天赋人权C.对少数民族保护的权利D.国际社会对人权的保护11 .以下使馆人员
3、在接受国享有完全的外交特权与豁免OoA.使馆的外交人员B.服务人员C.领事D.行政人员12.外交关系法体系中最重要的公约是OA.特别使团公约B.哈瓦那外交官公约C.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D.联合国特权与豁免公约13 .使馆馆舍可用于OA.保护政治犯B.关押本国人C.关押犯罪的侨民D.开展使馆职务工作14 .批准是O的一种方式。A.条约约文拟定B.条约的认证C.条约的审查D.表示同意受条约的拘束15 .条约的缔结程序之一是OoA.认证条约约文B.保留C.修正D.终止实施16 .领事馆是OA.全权外交代表机关B.使馆的组成部分C.临时使团D.执行领事职务的机关17 .O首次以普遍性国际文件的形式对人权
4、及基本自由的具体内容作出了系统而详细的阐释。A.联合国宪章B,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C世界人权宣言D.消除种族歧视公约18 .国家通过使领馆对在国外的本国国民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叫做()。A.国家保护B.外交保护C.使馆保护D.领事保护19 .O是条约终止的原因之一。A.违反国内法关于缔约权限的规定B.条约内容违反国际法强行规则C.情势变迁D.违反自由同意20 .我国缔约权由O行使。A.国务院B.外交部C.国家主席D,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多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21 .确立外国人待遇的原则有OoA.国民待遇B.超国民待遇C,互惠待遇D.最惠国待遇22 .条约缔结的程序包括OoA.
5、条约约文的议定B.条约约文的认证C.条约约文的审查D.表示同意受条约的约束23.国际条约的缔结者可以是()。A.国家B.联合国C.公司D.个人A.国内立法措施B.国家间控诉机制C.个人来文机制D.国内救济措施25 .引渡的程序包括()。A.请求引渡的提出B.引渡的对象移交C.引渡请求的审查D.引渡结果的报告26 .国际人权法的保护对象包括OoA.公民和政治权利B.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C.民族自决权D.环境权27 .条约的一般解释原则包括()。A.按照条约用语在其上下文中的通常意义解释B,符合条约的目的和宗旨C.积极解释D.善意解释28 .条约无效的原因有OoA.强迫缔结的B.违反强行法C.违约
6、D.情势变迁29.根据国民待遇原则,外国人在居留国一般不具有的权利是()。A.人身权利B.政治权利C.民事权利D.担任公职的权利30.引起条约无效的原因包括()。A.诈欺B.错误C.贿赂D.与强行法抵触31.使馆人员中,派遣国须征求接受国同意的包括()0A.使馆馆长B.政务参赞C.武官D.馆长家属32.外交保护的条件包括()oA.本国国民的合法权益因所在国的国际不当行为而受到侵害B.受害人自受害之日到抗议或求偿结束之日须持续具有本国国籍,而且一般不能具有所在国的国籍。C.受害人所在国须与加害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D,受害人须已用尽当地救济且未能获得合理补偿33,引渡的条件包括OoA.双重归罪原则B
7、.罪行专一原则C罪行特定原则D.政治犯不引渡原则34 .下列属于使馆职务的包括OoA.调查职能B.谈判职能C.保护智能D.促进合作职能35 .关于国际法上的特别条约,下列啷一种说法正确()。A.是造法性条约B.是契约性条约C.是国际法的渊源D,不可能成为国际法的渊源36 .原始国籍的取得方式包括(A.血统主义B.出生地主义C,混合主义D,分割主义37 .引渡的法律依据包括OoA.双边引渡条约B.多边引渡协议C.国内引渡法D,双边司法协助协定38 .国内的外交机关有()。A.国家元首B.政府C.司法机关D.外交部门39 .确立国际人权法的主要条约有OA.世界人权宣言B.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8、C.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D.惩治灭种罪公约40.外交代表的特权与豁免包括下列内容OoA.人身不可侵犯B.寓所、财产和文书信件不可侵犯C.管辖豁免D.免税免验三、案例分析题(共2道试题,共20分。)41 .英伊石油公司案案情1933年4月,伊朗政府(当时称波斯)与英国一家私有公司一英伊石油公司签订一项协定,授予后者在伊朗境内开采石油的特许权。1951年3月到5月间,伊朗议会颁布若干法律,宣布对其境内的石油工业实行国有化的原则,并规定了有关程序。这些法律的实施引起了伊朗政府与英伊石油公司间的争端。英国政府支持该英国公司的主张,并以行使外交保护权的名义,于1951年5月26日以单方申请的形式
9、在国际法院对伊朗提起诉讼。英国政府主张国际法院对该争端有管辖的主要依据是英、伊双方曾发表的接受国际法院强制管辖权的声明和属于声明范围的伊朗与第三国及与英国缔结的若干协定。伊朗政府对国际法院对该争端的管辖权提出反对意见,其主要理由是,根据伊朗接受法院强制管辖权声明的文本,法院的管辖权限于有关在该声明发表后伊朗缔结的条约的争端。1951年7月5日,在法院对争端是否有管辖权的问题还悬而未决的情况下,应英国政府的请求,法院发布临时保全措施。1952年7月22日,法院以九票赞成,五票反对,作出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的最终判决。同时宣布终止此前发布的保全措施。国际法院的判决中指出,法院的管辖权只能建立在争端
10、当事国同意的基础上;在本案中,为各当事国根据法院规约第36条2款所作的接受法院强制管辖权的声明,即英国1940年2月28日的声明和伊朗1930年10所作、1932年9月19日所批准的声明。由于法院只能在双方声明相吻合的范围内具有管辖权,因此法院管辖权必须由接受管辖范围更具限制性的声明来决定;在此,为伊朗的声明。根据伊朗政府接受法院强制管辖权的声明,法院仅对有关伊朗接受的条约或协定的适用问题的争端具有管辖权。伊朗声称,根据声明的措词,法院的管辖权限于声明批准之后伊朗所缔结的条约,而英国主张伊朗在声明之前所缔结的条约也属法院管辖权的范围。法院认为,它的管辖权不能建筑在对伊朗声明纯语法性的解释上。它
11、的解释只能来自于以自然的合理的方式阅读声明文本,并充分考虑伊朗声明时的意图。这样做的结果使法院得出结论:只有伊朗声明批准后伊朗所缔结的条约属于法院管辖权的范围。因为,伊朗有特别的理由可以表明,它是以一种非限制性的方式起草它的声明的,它排除声明前的一切条约。事实上,在伊朗发表接受法院管辖权的声明之前它刚刚单方宣布废除与外国缔结的有关治外法权制度的所有条约。在这种背景下,它不可能主动提出把有关这些条约的争端提交一国际法庭裁决。此外,伊朗政府的此等意图亦为伊朗国会批准声明的法律证明。该法律申明,它指的是声明批准以后政府将缔结的条约和协定。英国方面提出,即使法院的上述解释可以接受,法院仍可以根据英伊两
12、国1857年条约第9条中的与1903年贸易条约第2条中的最惠国条款对本争端具有管辖权。英国认为,该条款使它能够援引伊朗在其接受法院管辖权声明之后与第三国缔结的若干条约作为法院管辖权的依据。法院拒绝接受英国的观点。问题:(1)国际法院认定这种特许权协定不构成国际法上条约的法律与事实依据是什么?一国政府与一外国公司签定的合作开采其自然资源的协定的法律性质是什么?这种协定应受何种法律调整?为什么?一国政府是否有权变更或废除它与一外国公司鉴定的合作开采其自然资源的协定?该国政府是否对其为公共目的的单方废除这种协定行为承担国际责任?42 .诺特鲍姆案案情诺特鲍姆1881年生于德国汉堡,其父母均为德国人。
13、依德国国籍法规定,诺特鲍姆出生时即取得了德国国籍。1905年,在他24岁时离开了德国到危地马拉(以下简称危国),居住并在那里建立了他的商业活动中心和发展事业。直到1943年他的永久居所地都在危国,大约在1939年他离开危国到达德国汉堡,并于同年10月到列支敦士登(以下简称列国)作暂短的小住,然后于同年10月9日,以德国进攻波兰为标志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的一个多月后他申请取得了列国的国籍。依列国1934年1月4日公布的国籍法规定,外国人取得列国国籍必须的条件是:必须证明他已被允许若取得列国国籍就可以加人列支敦士登的家乡协会,免除这一要求的条件是须证实归化后将丧失他以前的国籍至少在列国居住3年,但
14、这个条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作为例外而免除;申请人需要与列国主管当局签订一项关于纳税责任的协议并交纳入籍费.如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并经列国主管机关的审查批准,列国国王可以赋予他国籍.诺特鲍姆申请取得列国国籍,同样适用该法的规定,但他寻求了3年居留期的例外,并交了25000瑞士法郎给列国的摩伦公社和12500瑞士法郎的手续费,以及1000瑞士法郎的入籍税,并交了申请应缴纳的一般税和3万瑞士法郎的安全保证金以满是规定。同年10月13日,列国国王发布敕令,准他人籍和发给国籍证明。10月15日他取得了列国摩伦(MaUren)公社公民资格,10月17日他得到完税证明,10月20日他进行了效忠宣誓,10月23日
15、他签订了纳税协议。10月20日,他得到了列国政府颁发的国籍证书和护照。同年12月1日,他得到了危国驻苏黎世总领事馆签发的入境签证。1940年初,他返回了危国,继续从事他的商业活动,并申请将他在外国人登记册上注明的德国国籍改为列国国籍,得到了危国当局的准许。1941年12月11日,危国向德国宣战。1943年11月19日,危国警察当局逮捕了诺特鲍姆,并把他交给了美国军事当局拘留在美国。同时扣押和没收了他在危国的财产和商店。危国还于1944年12月20日作出了取消把他登记为列国国民的行政决定。1946年,他获释放后,向危国驻美国领事馆申请返回危国,遭到了拒绝后,他只得到列国居住。同年7月24日,他请求危国政府撤销1944年关于取消他登记为列国国民的决定,也遭到了拒绝。致使列国于1951年12月7日向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