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零基预算改革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4年零基预算改革工作方案.docx(8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2024年零基预算改革工作方案为区更好推动实施零基预算改革,破解预算固化格局,增强财政统筹保障能力,提升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聚焦“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创新预算管理方式,规范财政资金分配,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快构建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增强财政统筹平衡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一翼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二)基本原则1.加强统筹,科学保障。加强
2、财政资源统筹,多方筹集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预算安排与党委政府决策、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有保有压、能增能减,增强重大战略任务的财力保障,取消支出与相关指标无效挂钩。提升跨周期预算水平,加强政府债务和中长期支出责任管理。2 .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更好节用裕民。坚持量入为出,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阶段、财力状况和人民群众现实需求,合理确定基本民生支出标准,加强重大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评估,避免过高承诺,形成稳定合理的社会预期,确保财政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3 .强化绩效,提增效益。促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与
3、零基预算改革深度结合,把绩效作为预算管理的重要导向,实现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强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4 .硬化约束,规范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法编制预算,坚持预算法定,强化预算约束,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建立标准科学的预算制度,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调整、取消不合时宜的标准,加快推进项目支出标准建设,逐步形成分类分档、准确明晰、科学合理的标准体系。二、主要内容零基预算是指以零为基点,不受以往预算安排情况影响,一切从实际需要出发,根据预算年度的工作重点,结合财力状况、轻重缓急、实际需求、绩效情况
4、等,重新测算各项支出的必要性、科学性、准确性及开支标准,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预算的一种方式,有利于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主要措施(一)完善预算支出分类管理现行预算支出分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两大类,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类、经济发展类、民生保障类、其他项目类。为适应零基预算改革要求,参照上级做法,进一步整合完善现行预算支出分类,将项目支出分为基础设施建设类、经济发展类、民生保障类、部门运转及发展类、其他项目类。其中,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是指按照专门的基建管理办法和程序进行管理的项目;经济发展类项目是指面向生产经营性领域,扶持相
5、关经济行业、产业发展的项目;民生保障类项目是指与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项目,包括教育、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等惠及民生的项目;部门发展类项目是指为改善部门办公条件和提升办公设备技术水平,增强部门行政业务能力的项目;机构运转类项目是指预算单位为履行职责用于自身的项目;其他项目是指预算单位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开展的其他支出项目O(二)规范完善预算支出安排1.规范基本支出安排。基本支出预算实行以定员定额为主的管理方式。人员经费预算由各预算单位按照现行规定的工资、津贴、补贴等标准编制,公用经费继续执行分类分档的定额标准管理,各预算单位按照支出定额标准从
6、严从紧编制。严禁将项目支出调剂用于在编人员经费,维持机关正常运转的经费以及与专项工作无关的支出不得从项目支出中列支。2.完善项目支出安排。项目支出按照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管理,依托一体化信息系统,按照项目的实施周期和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项目库管理。各类项目需明确项目名称、主要内容、立项依据、单位申请金额以及预算年度项目资金来源;要区分跨年或当年项目,属于跨年项目的,需填报上年已安排的资金;除基础设施建设类外,其余各类项目需明确是否属于预算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中持续发生的固定支出项目。其中,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需详细填报项目投资总额、项目实施周期(开工日期一竣工日期)以及目前建设状态。(三)
7、加强专项资金设置管理以项目库为基础改进预算编制,将项目作为各预算单位预算管理的基本单元,专项资金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预算项目库,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新设专项资金要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加强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模,相关重点支出不得与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层层挂钩;规范专项资金立项程序,坚持“先谋事、再安排”,各乡镇(场、区、办事处)、区直各单位提出的新设专项资金,要同步提供政策依据、测算标准、绩效目标、支出计划等材料,经区财政局审核后报区政府批准。加强对支出政策财政可承受能力的评估,充分考虑当前财力和后续影响,凡是评估认定不具备实施条件、超出财力可能的支出政
8、策,一律不得实施。建立专项资金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除上级政策有明确要求外,政策到期的专项资金一律取消,政策期限未明确的专项资金,执行期超过三年即视同到期,予以取消。(四)推进预算支出标准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区预算支出标准建设,逐步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支出标准体系,将支出标准作为预算编制的基本依据,充分发挥标准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合理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基本履职和重点工作需要。根据实际工作逐步完善综合定额公用经费标准,加强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结合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综合考虑财政可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支出标准,突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避免做
9、出与可承受财力不匹配的承诺。加强中长期支出责任管理,完善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管理和财政承受能力的动态平衡评估机制,结合财力可能,加快建立健全部门支出标准体系,提高预算管理标准化水平。(五)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按照“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和“花钱必问效、无效要问责、低效多压减、有效多安排”的要求,将预算支出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强化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提升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实效。坚持把绩效作为预算管理的重要导向,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深度融合。各部门要对新出台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重点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
10、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将结果作为立项前置条件,严控超越财力水平扩大支出范围和提高支出标准,避免政策攀比和资金重复安排。要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的不予安排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绩效事中监控,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各乡镇(场、区、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要全面开展自评,对照要求实施部门评价工作;区财政局要选择部门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财政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强化支出责任,调整低效和无效资金安排,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六)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整合加强政府性资源统筹管理,做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
11、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衔接,加大当年预算和结转资金的统筹力度。强化收入统筹管理,依法依规将各类收入纳入部门预算,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全面梳理各项收入来源及支出安排,将本级年度预算资金,连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清理盘活的存量资金等,全部纳入支出预算统筹安排。对切块下达的资金,在符合上级有关规定前提下,与区级同领域专项资金相结合,一并研究预算安排和资金使用;对按项目法分配的资金,我区上报的项目要优先从区委、区政府确定实施的重点项目中择优遴选,形成资金合力。(七)着力预算执行约束和监督年度预算批复后,各乡镇(场、区、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不得随意变更,确需调
12、整预算的,应严格按程序进行报批。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编制的约束,加强三年支出规划管理,发挥规划对年度预算的指引和约束作用。加强各项检查、考评等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巡视、巡察、预决算监管、执行监控、审计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绩效评价结果不理想、预算执行进度较慢、资金效益差的项目,取消或减少下年预算安排,对存在屡查屡犯的,进一步加大惩戒力度,并及时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办法。强化主体责任,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细化预算公开内容,拓宽预算公开形式,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等监督。四、工作要求(一)提升站位,强化领导。各乡镇(场、区、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零基预算改革的重要意义,进一步
13、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转变预算理念,优化工作方法,认真落实各项要求,确保改革顺利推进。(一)统筹协调,高效衔接。区财政局负责牵头组织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工作,加强对各乡镇(场、区、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开展改革工作的服务和指导,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各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各乡镇(场、区、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要加强内部沟通协调,妥善处理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共同推进改革工作。(三)建章立制,强化管理。各乡镇(场、区、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单位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绩效管理各项制度,完善并落实内控机制,加快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管理;对零基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应及时与区财政局沟通,共同为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积累经验、助力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