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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多元解纷平台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院、省法院工作要求,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减量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强化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联动解决,健全“非诉解纷挺前、司法协同保障”,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入推进诉非联动中心建设的方案、市政府、市中级法院2019年联席会议纪要(市政府专项会议纪要2019)66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多元解纷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搭建“县多元解纷平台”,并设立诉非联动中心和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及其联络点。具体方案如下:一、目标任务通过搭建的“县多元解纷平台”,统筹我县各方调解资源,实现诉非
2、联动资源聚合、力量融合、功能整合、手段综合,成为党委领导的人民法院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阵地、诉非联动内外衔接的重要枢纽,借助法院的法律专业优势,形成调解合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诉中、诉后,从源头减少诉讼案件,降低行政败诉率,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县委、县政府“大抓工业、抓大工业”的决策部署,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二、组织机构(一)领导小组。成立县多元解纷平台领导小组,负责该平台的总协调。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蓝志勇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县法院副院长王恺丰担任,副组长由县委政法副书记沈卫忠、县政府办四级调研员林辉荣、县司法局局长汪志彬担任,领导小组下设诉非联动中心和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及其联络点。(二)
3、县多元解纷平台。县直有关单位、乡镇(场、区、办事处)、行业组织(见附件1)为县多元解纷平台的成员单位,平台依托在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开展工作。县司法局指派一名工作人员常驻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负责该平台的日常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接收、分配案件,根据不同纠纷类型指派调解员调解等)。县法院协助安排一名具有计算机操作能力的工作人员负责具体事务(信息录入、案件流转及记录工作,根据纠纷类型,联系相应法官进行业务指导和出具法律文书等)。三、基本原则(一)自愿原则。尊重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充分发挥相关单位的行业力量,引导鼓励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程序化解纠纷;当事人不同意选择调解的,及时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
4、处理。(二)平等原则。在调解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三)合法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四、工作机制(一)经费和物质保障。县级财政每年安排20万元作为该平台工作经费,由法院专项用于支付调解案件补贴及工作中产生的必要开支。该平台成员单位在编在岗的调解员参与调解不得领取补贴;聘请非在编的调解员不设底薪,调解成功1件计酬200元,调解不成功或系列案件调解则视情况酌情补助。县法院为该平台协助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二)调解员名录公开。该平台的各成员单位应及时提供调解员基本信息,由该平台的工作人员将其信息录入县法院调解平台,在网上公开。成员单
5、位的调解员变更后应及时告知,以便平台工作人员重新录入。(三)培训指导制度。定期组织县直单位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由县法院各审判业务部门的专家法官授课,提高法律知识和调解水平。该平台的案件调解过程中,由相应的经办法官负责提供法律指导和帮助。(四)监督检查制度。由县委政法委,将各县直单位、各乡镇调解员在多元解纷平台的履职情况纳入平安综治考评事项,对于调解成效突出的,由县法院、县司法局提出加分意见;对于怠于履行职责的,也相应予以扣分。由县司法局将调解工作纳入对各成员单位依法行政绩效考评。该平台的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指导和监督平台的工作情况。(五)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发现全市、全县范围内影响较大的纠
6、纷,或涉及重点企业、重点人员,或可能越级信访的重大、敏感、群体性纠纷,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妥善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六)信息宣传管理。该平台每季度要向领导小组报送一份信息和案件收结情况表。成员单位应及时总结较好的调解经验做法、典型案例、意见建议,多形式宣传报道多元解纷工作。附件2县多元解纷平台工作流程一、案件受理(一)诉前。当事人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咨询或起诉的纠纷,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引导、移交至多元解纷平台,先行安排对口调解员化解,并统筹安排诉调对接法官。多元解纷平台成员单位产生、接收的民商、行政、刑附民纠纷,移交多元解纷平台统筹安排进行对口调解员化解,并配专业诉调对接法官。(
7、二)诉中。法院正在审理的一、二审案件,适合多元解纷平台调解的,可由经办法官通过新法标系统推送至调解平台,委托多元解纷平台成员单位进行调解。(三)诉后。法院裁判生效的案件,当事人不服申诉、信访的,可委托多元解纷平台成员单位进行化解。(四)其他。对诉前、诉中、诉后涉及群体性、系列纠纷,可委派多元解纷平台成员单位前往调解。二、调解流程(一)收案。多元解纷平台对收到的各类案件,应逐案登记造册,实行一案一登记,并将信息录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纳入系统管理。(二)分案。多元解纷平台根据纠纷的性质及时将案件分配至相应单位的调解人员。(三)调解。调解人员接到案件后,一般在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调解室组织调解,也可
8、到相应单位的调解室或现场调解,但需制作调解笔录,形成一案一档。(四)调解结果。为避免纠纷久拖未决,设定调解时限为一个月内出调解结果,调解结果形式分为10种,分别为:一是调解成功-达成调解协议;二是调解成功-申请出具调解书;三是调解成功-申请司法确认;四是调解成功-达成调解协议申请撤诉;五是调解不成功-达不成调解协议;六是调解不成功-不适合调解;七是调解不成功-当事人无法联系;八是调解不成功-未达成协议申请撤诉;九是当事人和解;十是调解无果后案件,移交法院直通车诉调对接。三、效力确认(一)诉前调解成功。诉前案件经多元解纷平台调解成功的案件,需出具法律文书的,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登记立案后指定诉调对接法官规范制作文书。(二)诉前调解不成功。诉前案件经多元解纷平台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及时引导当事人起诉,通过调解平台直接推送立案,通过诉讼解决。(三)诉中调解成功。诉中案件经多元解纷平台调解成功的案件,通过新法标系统推送回经办法官,由其出具调解法律文书。(四)诉中调解不成功。诉中案件经多元解纷平台调解不成功的案件,通过新法标系统推送回经办法官,继续审理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