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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加强我县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总体部署、全省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和全市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制定本方案。一、主要任务与时间安排(一)深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乡镇(开发区)要督促辖区工贸企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推动企业围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2、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与日常管理有机融合,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深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项检查要点(20项要点详见云应急2024)XX号文的附件)。其中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力争在2024年底前完成,其它企业2024年底前完成。(二)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各乡镇(开发区)要紧紧围绕应急部明确的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两类企业10项重点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如期完成整治任务。一要围绕重点,认真仔细开展再排查。切实掌握辖区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企业底数。粉尘涉爆要重点围绕作业人员10人以上企业开展排查,按照作业人数在30人以上及30人
3、以下10人以上分别建档,粉尘类型要根据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目录(2015版)确定,重点围绕粮食(饲料)加工、木制品加工、纺织品加工等筛选确定。有限空间作业企业要重点围绕造纸、酱腌菜以及产生工业污水类型企业开展排查。规模以上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进行统计,工业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其员工人数必须达到300及以上的标准要求。各乡镇(开发区)新摸排确定的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基础表(盖章)于7月28日前经分管领导审核、单位盖章报我局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股(含电子版)。二要按分级监管原则,组织专项整治再部署。充分发挥县、乡两级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和专家力量,认真
4、统筹,科学组织,在督促企业对表对标开展自查自改的同时,集中力量按专项类型整体推进整治工作,2024年底前对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实现全覆盖专项检查(含2024年已开展专项检查的);同时,要适时组织涉氨制冷专项整治的“回头看”,坚决防止专项整治问题反弹。自即日起至专项整治结束止,我县建立10项重点违法行为消除月报制度,各乡镇(开发区)于每月3日前,将附件经分管领导签审、单位盖章报我局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股。我局将于7月起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情况组织执法检查督导,并对督导情况进行通报,力促2024年6月30日前全面消除10项违法行为。(三)深化高风险环节安全管控。一是要加强检维修作业安全管控。检维
5、修涉及动火、停送电、登高、有限空间等危险性作业,是工贸行业事故多发环节。要重点管控:外委单位不具备相应作业承包资质;未制定检维修作业方案并分析危险有害因素、采取预防措施;检维修涉危险作业没有进行作业审批和落实现场管理措施;未按规定落实设备能量锁定措施等。二是要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管控。督促企业开展高处作业安全知识宣贯培训与高处坠落事故警示教育,重点管控;设备操作平台及通道、台阶等没有设置安全护栏;未制定并落实高处作业审批制度;作业人员不具备高空作业资质;作业人员未规范系安全带(绳)、戴安全帽等劳保用品;高处作业项目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在强风或大雨等不利天气安排户外高处作业等。三是要加强涉危险品
6、工贸企业安全管控。各乡镇(开发区)要针对工贸行业企业普遍存在危险化学品严管意识不强、安全知识欠缺、监管力量薄弱等突出问题,积极采取有力措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参与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涉氨、煤气、制氢、制氧等工贸企业的安全生产指导服务与监督检查。重点管控: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缺乏相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未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储存场所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落实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监测、报警、喷淋、切断等安全设施缺乏等问题。二、职责分工(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要通过普法宣传和执法督导,督促企业认真学法、真正懂法、严格守法,建立完善涵盖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真正将“安全生产
7、、人人有责”的口号落实到具体行动中。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牵头组织技术管理人员和专家认真研究大排查大整治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细化整治方案,确保检查清单化、全覆盖、不遗漏。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期间企业每月要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其中主要负责人至少每季度亲自带队一次,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按照有关规定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实行清单化管理,保证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专项整治期间,确保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十项重点事落实到位,10项重点违法行为有效消除。(二)强化分级分类监管。根据省厅分级监管执法原则,中央
8、企业(含控股)在闽的分公司和省属企业(含控股)总部由省厅负责直接监管;央属、省属企业在漳的子公司和市属企业(含生产系统)总部由市局负责直接监管;其他企业由县应急局和各乡镇(开发区)共同负责监管。各乡镇(开发区)要在2024年底前完善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和规模以上企业监管台账,2024年底前健全工贸企业分类监管台账,并及时报我局。(三)强化部门沟通协作。由县应急局牵头,研究工信、住建、商贸、公安、消防、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三定”职责,并参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24)XX号)精神,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
9、的职责及监管清单,强化部门沟通与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对一时无法明确的,可以参照市场监管总局等16部门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XX市监信2024)XX号)精神开展联合抽查与执法。三、主要措施与要求(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开发区)要认真总结大排查大整治经验做法,查找分析重难点问题,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培训,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制定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措施,把目标任务进一步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要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工贸企业,督促落实通知要求。各乡镇(开发区)要分析研判全球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上涨给建材行业带来的安全风险,严厉打击企
10、业只顾生产不管安全、带病生产、超能力组织生产等行为。我局将根据三年整治解决的重点问题对事故多发、风险叠加的辖区、行业和企业实施“开小灶”整治,开展常态化检查督导,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上狠下功夫,坚决消除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确保高质量如期完成三年整治行动目标任务。(二)突出重点,深化专项整治。三年专项整治期间,各乡镇(开发区)要重点围绕持续、全面推行应急部关于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要点表二十项内容和全面消除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2个专项共10项违法行为。要认真梳理,科学部署,广泛宣传动员,督促和指导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按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和4个专题系列折页、有限空间作业事故
11、安全施救指南加强有限空间辨识确认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因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问题发生;要强化专家技术支撑,充分保障现场执法检查时间,按照“逐企逐项逐设备”的整治要求,严格开展监管执法,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全面消除10项重点违法行为,在2024年底前建立从根本上消除10项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要认真组织开展涉氨制冷专项整治“回头看“,在2024年底前完成液氨储存量10吨以上企业的专项检查。同时做好再次迎接应急部检查的准备工作。(三)夯实基础,健全安全体系。各乡镇(开发区)要广泛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的宣传培训,督促各类工贸企业建立健全以安全标准化为基础,以企业落实
12、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十项重点事项为重点,以双重预防体系为主要抓手的企业安全生产运行体系,切实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的规范化、标准化。2024年底前,规模以上工贸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项检查要点,并完成标准化创建和自评工作,自查表及自评报告上报我局;2025年底前,所有工贸企业原则上都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项检查要点,完成标准化创建和自评工作。2025年底前我局将从各乡镇(开发区)的标杆示范企业中选定2家以上不同行业的示范企业开展创建活动,并在2024年底前推荐完成二级标准化评定。(四
13、)强化沟通,注重材料报送。各乡镇(开发区)要将本通知与工业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贸企业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机结合,统筹推进。要细化各阶段重点任务及主要工作措施,持续跟踪执法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及时梳理推广经验,切实解决困难和矛盾。按照通知要求报送相关资料、报表,并定期统计各项任务完成情况,于每季度末最后一周内将涵盖以上内容的阶段性工作总结上报我局,我局汇总后于每季度末3日内报市局。(五)精准执法,严格依法处罚。局各股室、直属各单位,各乡镇应急办、XX经济开发区安监站要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应急2024)XX号)和XX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
14、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闽应急(2024)XX号)精神,全面加强工贸行业执法检查工作。局各股室、直属各单位,各乡镇应急办、XX经济开发区安监站要紧盯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聚焦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分行业领域制定重点事项执法检查表,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从严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不得以责令限期整改等措施代替处罚,涉及10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一律通过系统及典型案例进行上报;要加大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追究力度,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应急2024)XX号),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坚决防止有案不送、以罚代刑等现象出现。联系人:XX,电话:XX,传真:
15、XX,邮箱:XXo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加强我县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总体部署、全省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和全市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制定本方案。一、时间安排即日起至12月31日止。二、执法范围及重点全县冶金等工贸行业开展执法检查。重点对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涉煤气生产、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三、执法方式采取企业自查
16、自改,县应急局全面检查,市重点检查抽查的方式进行。要按照分级分类执法和“直接监管”原则,本辖区冶金等工贸行业全面开展专项执法。同时,按照国家、自治区、市能耗双控有关要求,对辖区内能耗双控期间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做到“三个到位”即企业落实停产、限产备案制到位;落实停产、限产期间的安全管控措施到位;落实复工、复产各项措施到位。重点冶金等工贸企业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内应急字(2024)XX号)情况,“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及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及贯彻执行情况,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强制淘汰情况,高温熔融金属吊运、煤气作业、涉爆粉尘和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作业环节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四、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