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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度非税收入政策执行及财政票据使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不断规范政府收支行为,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现就开展非税收入及财政票据专项检查制定如下方案。一、组织领导及检查方式成立非税收入专项检查专班。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o办公室设在非税局,XX任办公室主任。此次专项检查按照“自查+抽查”的方式组织实施,先由执收执罚单位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自查结束后由县财政局组织开展重点抽查及相关整改工作。二、检查对象及范围本次检查对象为全县非税收入执收重点单位,重点检查2021
2、年以来非税收入政策执行以及财政票据使用情况。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可追溯至以前年度。三、检查内容(一)减税降费政策执行情况。对国家和省明令取消、停征、免征以及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是否按规定严格执行;减税降费政策是否宣传和执行到位;是否存在拖延或者拒绝执行行为;是否存在变换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变相继续收费行为;对取消、停征、免征的项目,是否按规定办理结报相关手续,对历史性欠费是否按照规定及时收缴。(二)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是否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是否将本部门的收费信息,包括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征收标准、征收程序、法律责任等,通过网络、电视、电台以及公告栏等媒体对
3、外公开。(三)乱收费处理机制执行情况。是否按法定权限执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规定;是否违法或违反法定程序擅自设立政府非税收入项目;是否存在应收未收、多收乱收、违规收取或擅自委托其他单位执收政府非税收入的情况;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行为;是否擅自改变政府非税收入执收的主体、范围、对象、标准、期限、程序等;是否违反规定缓收、减收、免收政府非税收入;是否对反映本系统乱收费的投诉举报事项,在规定期限内如实提供材料、查证情况和整改到位。(四)“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各单位是否按规定将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是否存在滞压、转移、截留、坐支、挪用和私分非税收入等问题;土地收益和资产转让收益是否
4、按规定上缴财政,有无将非税收入直接用于办公用房建设和维修改造的情况;对外出租出借房屋,租金收入是否按规定上缴财政。(五)非税收入汇缴账户检查情况。是否存在单位非税收入汇缴账户,是否按规定进行清理,已下文要求撤销的收入汇缴账户是否按规定完成销户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经财政批准同意暂时保留的非税收入汇缴账户,是否按期将银行对账单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六)罚没财物管理情况。是否按照财政部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罚没财物交接、保管、处置等内部制度,并按时报财政部门;是否按规定保管、处置罚没财物;是否按全额上缴罚没收入;是否按时向财政报送罚没财物报表。(七)财政票据管理情况。是否向缴款人开具财政部门统
5、一监(EQ制的非税收入票据;是否存在转让、出借、代开、买卖、擅自销毁、涂改、遗失非税收入票据,串用非税收入票据,将非税收入票据与其他票据互相替代。四、时间安排(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6日至3月20日,制定工作方案,拟定通知文件,组织单位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21日至4月30日,全县重点执收单位开展自查工作,并将自查自纠情况报送非税收入管理部门。(三)重点抽查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非税收入管理部门联合财政部门预算股室对重点执收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四)整改规范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相关执收单位限期整改落实违规问题,并举一反三、对标立制。(五)“回头看”
6、阶段:8月1日至9月300,非税收入管理部门联合财政部门预算股室对执收单位自查自纠以及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专项检查成效。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各执收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精心组织自查自纠工作,如实提供有关资料,限期整改检查出的问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二)规范检查。各检查组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和程序开展检查,做到检查程序合法合规,检查内容完整,工作底稿详实,检查结果有效。及时报告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按规定程序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三)讲求实效。各检查组要聚焦重点部门、行业、领域,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做到判断准确、证据确凿,客观公正地反映被检查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查找和分析涉企违规收费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四)严肃纪律。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准接受宴请、礼品和有价证券,严守工作秘密,未经批准,不准对外公开发布或透露检查信息,不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主动接受被检查单位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