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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1月国开电大专科法理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最终决定法所体现的国家意志的社会因素是该国的(D)。D.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2 .我国宪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J对该条文的如下理解,正确的是(D)。D.该条文是法律原则,也体现国家的基本政策3 .区分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的标准是:查看相应后果是否(B)。B.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4 .关于法系的说法,正确的是(C)。C.大陆法系以民法典最为典型5 .在我国的立法体制中,有权公布法律的主体是(八)
2、。A.国家主席6 .在我国,狭义的法律是指(八)。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所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7 .法与宗教之间的相互关系不可能有的情形是(D)。D.二者相互融合,合为一体8 .法律调整过程有多个阶段组成,其中的机动性阶段是(D)。D.法的适用阶段9 .在我国,各级民族自治地方都有权制定(B)。B.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10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司法适用之基本原则的是(C)。C.严格法律监督原则二,多项选择题11 .关于法的溯及力的如下表述,正确的是(ACD)。A.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是现代法治的基本要求C.民法中允许法的“有利追溯原则D.有利追溯原则是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的补充12 .我
3、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中规定: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关于该条文的下列说法,错误的是(BCD)。B.该规定宽泛,难以起到法的指引和预测作用C.该规定中的等字说明民事权益并不局限于所列举的诸项权利D.对“生命权、隐私权”等概念的解释应首先采用文法解释13 .全国人大常委会2001年曾做出专门解释:刑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是指非法批准征用、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以及其他土地。有关该法律解释的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
4、BD)oA.该解释属于立法解释B.该解释的效力与刑法条文的效力相同D.该解释的效力具有普遍性14 .下列行为中,属于法律行为的是(BCD)。B.法官审理相邻权纠纷C.伪造工商营业执照D.拒交交通违章罚款15 .王某有祖传的国画一幅,委托某画廊予以卖出。李某以140万元的价格买到此画。有关此交易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BD)。A.李某的购买行为是一项法律事实B.王某与画廊的委托关系属于平权型法律关系D.该交易中所涉及的法律属于民商法部门16 .有关社会主义法的如下陈述中,正确的是(ACD)。A.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有其必然性C.革命是创建社会主义法的重要方式D.社会主义法对资本主义法具有历史继承性
5、17 .关于法律与人权之间关系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BD)。A.保障人权是现代法治的核心内容之一B.保障人权是社会主义法的重要使命之一D.法律可以保障人权,也可能阻碍人权事业18 .在我国,各级民族自治地方都可以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AB)。A自治条例B.单行条例19 .在我国,有权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案的机关包括(ABCD)。A.国务院B.中央军事委员会C.全国人大委员长会议D.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20 .我国法律适用的基本要求包括(AB)。A.正确及时B.合法合理三、填空题21 .从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要素看,保护性法律规范由一两个要素构成。假定和制裁22 .法律规范的效力范围通常
6、包括法的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和一。对人的效力23 .我国宪法的修改,需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以上的多数通过。三分之二24 .立法应当从我国的实际国情和实际需要出发,这体现了我国立法原则中的原则。科学立法25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公平正义四.名词解释26 .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是指一个法律规范由哪些要素构成,以及这些要素之间在逻辑上的关系。27 .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28 .法律部门:是调整因其本身性质而要求有同类调整方法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每个法律部门都以它调整的社会关
7、系及调整方法的不同而与其他部门相区别,又相互联系,协调统一。29 .法律制裁: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和国家授权的特定机构对违法者依其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而采取的强制性措旌。法律制裁是法律责任的落实,是实现法律责任的措施之一。30 .法的制定: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五、问答题31 .法的外在特征是什么?答:法的外在特征有:Q)法是一种社会规范。即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无论是制定或认可的法律规范,都是国家创制的法规。(3)法是有国家强制力作保障的规范。(4)法是有专门的机构和程序来落实的规范。(5
8、)法是以设定法律权利和义务的方式来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32 .法律权利的概念以及特点是什么?答:法律权利是指法律所允许的权利人为了满足一定利益所采取的、由义务人的义务所保证的行为(作为或不作为)。法律权利具有下列特点:Q)它以法律的相应规定为前提,是法律调整社会关系和人们行为的结果,它是得到国家的确认和保障的作为或不作为。(2)它以权利人所代表的需要和利益为目的。法律确认和保障权利,实际上就是确认和保障这一权利所代表的需要和利益。(3)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的,权利的享用有赖于义务的履行。(4)它授予权利人一定范围内的行为自由。33 .如何认识法律原则在法的创制和实施过程中的作用?答:法律原则在
9、法的创制活动中的意义。在法的创制过程中,法律原则对立法工作具有指导作用,所设计的法律规范不得同法律原则相违背,否则便会失去其效力。法律原则对立法还具有组织协调作用。如通过基本原则、部门法原则,可以把不同种类、不同等级的庞杂法律规范组织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使之相互关联、相互配合、达到法律制度内部的协调统一。(2)法律原则在法的实施活动中的意义。首先,法律原则的功能表现在它可以为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提供基本出发点和价值导向,避免法律解释和推理的任意和无序。其次,法律原则还可以弥补法律规范的空白或漏洞。由于法律原则特别是公理性法律原则实际上就是伦理道德原则,因此,法律原则也就成为法律与社会道德的联结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