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国之君李煜、赵佶词作探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亡国之君李煜、赵佶词作探析.docx(4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t三静髭赵倚副H渐南唐后主李煜和北宋徽宗赵佶是我国古代帝王中人生最具有戏剧性的痴情于文艺但却无心于江山社稷的典型。李、赵二人无论是在人生经历,还是在词中所表达的情感内容方面,都极具相似性。两人都经历了由万人之上的君主而沦落为亡国之君的悲惨境地,都用词这一艺术形式来书写自己的家国之痛和身世之悲。试从这两位亡国之君的人生遭遇和具体词作的比较中,来探析二者词作所蕴含的巨大的艺术魅力。亡国之君;李煜词;赵佶词;比较-悲剧人生的历史解读李煜(937-978),五代十国时南唐国君,字重光,号莲峰居土。他是南唐元宗李璟第六子,于宋建隆二年(约961年)继位,史称李后主。他天资聪颖,好读书,工书善画,精通音律
2、,尤其擅长于词的创作,所作之词艺术水平很高,有“词中南面王”的美誉。他是满腹诗文才华横溢的才子,却不是一名优秀的政治家,宋代欧阳修的新五代史说:“煜性骄侈,好声色,又喜浮图,为高谈,不恤政事。”他作为一代帝王却不知进取,整日沉溺在花天酒地、笙歌艳舞的生活之中,对南唐政权的内忧外患无所作为。公元974年宋太祖赵匡胤派兵南下攻金陵,次年11月破城,国亡后被俘到汴京,从此便由九五之尊的帝王,沦落为阶下囚。于是昔日的享乐的生活沦为追忆,车如流水马如龙,花月正春风的盛景瞬间化为泡影。公元978年,在他被俘后3年、其41岁生日时,宋太宗命人在宴会上将他毒死,一代帝王就这样结束了他悲情的人生。赵佶(1082
3、1135)即北宋徽宗。宋神宗第十一子,先后被封为遂宁郡王、端王。元符三年(约I100年),宋哲宗死,无嗣,佶以弟继位。初号建中靖国,调和熙宁、元丰与元祐间的党争。不久即改元崇宁,变乱新法,国政日非。他在位二十六年,虽贵为君王,却不懂治国,只会享乐。政治上昏庸无能、亳无建树,先后任用蔡京、童贯等奸党佞臣,排除异己,造成国事的极度混乱,最终导致方腊、宋江等领导的农民起义的爆发。他在位期间,宋王朝处于对外屈辱求和的悲惨境况之下,国势处于风雨飘摇之中。身在这样一种国势之下,他却热衷于道教而无心于治国,最终成为金人的俘虏。元代脱脱撰宋史中的徽宗纪,不由掷笔叹日:“宋徽宗诸事皆能,独不能为君耳!”“靖康之
4、难”徽宗赵佶被俘北上,他在被掳北迁的过程中,受尽凌辱,绍兴五年(1135年),卒于五国城(今黑龙江依兰县),年五十四岁,就这样,一代帝王以囚徒的身份结束了他悲惨的一生。李、赵二人都身为国君,他们的人生轨迹是如此的相似,令人感慨。二词题材内容之探析李、赵二人是历代帝王中才艺双绝且又能词者。二人都有词作传世,全宋词收录赵佶词十一首,李煜今存词有三十余首,二人词中蕴含着不同的思想内容。他们的词在内容上大致可以分为前后两个时期,李煜词以南唐灭亡为界分前后两个时期,赵佶词则以北宋靖康之难(1127)徽、钦二帝被俘为界分为前后两个时期。李煜前期词有二十余首,词的题材内容表现的是自己对宫廷生活的沉迷与陶醉,
5、呈现了宫廷的欢娱生活与恋情生活。如词浣溪沙(红日已高三丈透)写的是一场宫廷舞会,呈现出宫中一派狂欢的气氛,表现帝王生活的奢靡。又如词长相思(云一iS)是写闺怨相思,开篇写一位风姿绰约、正沐浴着爱情春风的得意之人,但却是一位内心压抑苦闷的失意者。同样,赵佶的前期词大部分表现的是他闲适欢娱的宫廷生活,如词探春令(帘旌微动)通过帘、龙池泮等物的变化来展示春天的到来,同时展示出宫廷清歌妙舞的生活场景,表现了宫廷的侈靡生活。又如词满庭芳(寰宇清夷)表现的是上元佳节,上至君臣,下至百姓游玩赏灯,通宵欢庆的生活场面,给读者展示了汴京繁华的生活。但是,李、赵二人的前期词又有不同之处。李煜自幼“生于深宫,长于妇
6、人之手”,人生体验不甚丰富,表现的宫廷生活仅仅有宫廷歌舞、恋情生活,所以前期词题材相对狭窄,很难在词的题材内容上有太多的开拓。而赵佶的前期词在题材上相对丰富,对在宫廷享乐生活上的描写也更为精彩,如词念奴娇(雅怀素态)展现了下棋的场景,突出了高超的技艺和词人悠闲欢娱的惬意生活。另外,赵佶词还有歌咏春天和梅花的词,如声声慢(宫梅粉淡)和声声慢(欺寒冲暖)分别表达了对梅花、春天的赞美之情。这也是词在北宋深入发展的结果,词至北宋开始走向繁荣,慢词流行,对题材的开拓有着重大的推动作用,赵佶也深受当时词坛风气的影响,使其词题材内容较李煜更为丰富。从后期词来看,李煜亡国后被俘北上,留居汴京两年多。待罪被囚的
7、生活使他感到极大的痛苦。他给金陵旧宫人的信说:“此中日夕,只以眼泪洗面。”他这时期的词多写亡国之痛,词中追忆南唐往事和表现愁苦心情。如词望江梅(闲梦远)为后主被俘入宋后所作,词中回忆江南春秋景致,江南风物美丽如画,使得他魂牵梦绕。又如词望江南(多少恨)就是借梦境回忆往日在江南畅游的欢乐,表现游赏皇家园林时的快乐心境。其词破阵子(四十年来家国)表现对他的家园、山河、宫殿的追忆,词极力铺陈故国河山、宫殿楼阁的辉煌壮丽。词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时了)以强烈的感情以水喻愁,令人感到无穷无尽的愁思奔袭冲泻而来。这类词一字一泪,如泣如诉,既是内心的独白,又是真切的陈情。宋太宗赵光义即因此词,知李煜眷念故国,心
8、犹未泯,遂赐药将他毒死,此词也就成了李煜的绝笔了。与此同时,赵佶的后期词,被俘以后创作的燕山亭(裁剪冰绡)。据宋无名氏朝野遗记所载,此词为徽宗绝笔。这首词表面上是写杏花,实际是对人生命运多舛的无限叹息,追思故国,表现亡国之痛,抒发的是国破家亡江山易主的悲哀与忧愤。“昔人言宋徽宗为李后主后身,此词感均顽艳,亦不减帘外雨潺潺诸作。”对于后期词,二人词作的内容都重点表现故国之思,亡国之痛,追忆昔日宫延的繁华生活和表现愁苦的心情。不同之处是赵佶后期词数量上不及李煜词。李煜后期词数量上更多,他经历的江山易主,亡国之痛之后,深刻地体会到了人生的大喜大落,并将这些苦楚诉诸笔端,创作了更多的词。同时,李煜摆脱
9、了长期在花间派蹲前曼声吟唱中所形成的传统风格,呈现出新的力量、方向,也把词引入歌咏人生的正常途径,循此以往,词与诗才殊途同归。三词艺术特色之探析李煜词已完全不同于花间词,王国维在其人间词话中谈到:“词至李煜而眼界始大,感慨遂深,遂变伶工之词而为士大夫之词。”这说明了李煜词在题材上有了开拓。花间词的内容局限于风月脂粉,其作用限于宴席应歌,是为“伶工之词”的身份。而李煜入宋以后,词风洗净宫体与倡风,以词写他的自身经历和生活实感,多家国之慨,遂把词引入了歌咏人生的正常途径。遂变“伶工之词”为“士大夫之词”。而生活于北宋时期的徽宗赵佶,在词的一片繁荣的时代背景下继承了李煜的传统,词中抒发个人的日常宫廷
10、生活,抒发自身命运的不幸,世事的沧桑巨变,这一切不得不说开拓了词这一艺术形式的表现领域。“尼采谓:一切文学,余爱以血书者。后主之词,真所谓以血书者也。宋道君皇帝燕山亭词亦略似之。然道君不过自道身世之戚,后主则俨有释迦,基督担荷人类罪恶之意,其大小固不同矣。”王国维的评论准确地指出了两人词作的区别,也发现了李煜赵佶词的本质特点。李煜继承并运用我国古典抒情诗中来自民歌的白描手法,使词的语言体现出朴素自然的艺术特色,做到了“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艺术效果。如“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春花秋月何时了”“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等词句,均以平实的语言,口语化的表达,具有强烈的感发人心的力量。而徽宗
11、赵佶由于长于书画艺术,尤其擅长精雕细刻的手法。因此能轻松自如的把将这种技巧运用到他词的创作中去。如“剪裁冰消,轻叠数重,淡著胭脂匀注。”使其词的语言精雕细刻,雕琢、粉饰,写出来的杏花,虽然美丽,却脂粉气很浓。词至北宋,随着文人词的发展,词在抒情表达上有了重大的突破,李煜的词深受韦庄词的影响,敢于在词中抒发自己的真情实感。“真所谓以血书者也深刻地表现了后主的词纯是内心真情实感的自然流露。而赵佶词在北宋词繁荣的时代背景下,也用词这一艺术形式表达自己的情感,特别是在北俘以后所作的燕山亭中表现突出。但是两人抒情方式却有所不同。“后主词思路凄惋,词体本色,不及飞卿之厚,自胜牛松卿辈。”“词人者,不失其赤
12、子之心者也。故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是后主为人君所短处,亦即为词人所长处。”由于遭遇人生的巨大变故,再加上天生的忧郁气质,使其词情感的更加凄婉。两人的词都有表达故国之思,亡国之痛的,李煜会直接道出心中郁积的情怀:“问君能有儿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而徽宗则会层层地剥落出内心隐藏的痛苦之言:“凭寄离恨重重,者双燕何曾,会人言语?”“无据,和梦也新来不做。”李煜的词,多以描述对象的心理活动,感情起伏为主线,没有一点稀丽香艳的修饰,完全是宜率的倾吐内心的情感。而相比之下赵佶之词,较为注意雕琢,意象重叠稠密,过分修饰,给人一种粉装玉砌之感。与此同时,其词中大量使用典故,这些都使赵佶词在感情表
13、达上过分曲折,隐晦,如不深入体会,则无法得其深意。同是亡国之君的后主和徽宗,有着相似的人生经历,都用词抒发着自己的悲与欢、离与合。虽然他们的词呈现出不同的内容和艺术风格,但他们词的一字字,一句句都蕴含着巨大的感动心灵的艺术感染力。(宋)欧阳修.新五代史M.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1999.2(元)脱脱,等.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1999.3唐圭璋.全宋词M.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1981.4詹安泰.李璟李煜词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9.5吴熊和.唐宋词通论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1.吴熊和.唐宋词汇评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3.7(清)王国维.人间词话M.北京:中华书局.2009:9-10.(清)陈廷焯.白雨斋词话引历代词话百篇M.北京:中华书局,1986:89.9(清)梁启超.饮冰室评词(乙卷),引历代词话百篇M.北京:中华书局,1986:67.